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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对县区经济普查进行督察督办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的要求,宝鸡市从11月23日起对12个县区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察督办。本次督察督办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各县区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协调普查与其他工作中的矛盾。督察督办的方法是由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组成12个督察督办小组,深入各县区,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办公现场、查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掌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察督办的重点是:
    一、领导重视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县区领导如何具体部署、检查指导,解决了哪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2.根据省、市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如何安排部署当前普查工作。
    二、人员、经费、办公条件落实情况
    1.县区、乡镇、街办普查办公室人员配备情况;
    2.县区、乡镇、街办经费到位情况;
    3.县区、乡镇、街办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配备情况。
    三、经济普查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1.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进展情况;
    2.如何开展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12月5日前能否按期完成任务;如何确保漏登率≤1%,报表差错率≤2%;
    3.工商、地税、编办、国税、质检、民政、卫生、教育、文化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提供情况;
    4.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配备情况;
    5.如何开展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单位填报人员的培训,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四、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及具体措施。
 

作者: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鸡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