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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宝鸡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111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在市政府领导下,我市于2001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市基本单位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除农户、个体户、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国家安全部门驻宝单位以外各种单位的全部法人单位(注一)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注二)。经过全市近5千名普查人员对2100多个调查小区的实地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普查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普查结果已通过省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检查验收。现将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状况

2001年末,我市共有各类法人单位18361个,比1996年第一次全市基本单位普查减少4307个,降低19%;产业活动单位25862个,比1996年减少89个,降低0.3%

全市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9330个,比1996年降低26.9%;事业法人单位4373个,降低28.4%;机关法人单位1407个,增长14%;社会团体法人365个,增1.8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村委会)2304个,增长1.4%;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法人单位582个,增长3.6倍。

表一:按单位类别分组的法人单位情况

      目

2001年单         位数

1996年单位数

增减

()

()

(+、-%)

法人单位

18361

22668

-19.0

企业法人

9330

12759

-26.9

事业法人

4373

6106

-28.4

机关法人

1407

1234

14.0

社团法人

365

132

     1.8倍

(村)委会

2304

2275

1.4

其他法人

582

162

3.6倍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1年末,在12个县区中,法人单位最多的是宝鸡县为3051个,太白县最少为543个;产业活动单位最多的也是宝鸡县为4045个,太白县最少为780个。

    表二:按县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目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比重()

比重()

全  市

18361

100.0

25862

100.0

渭滨区

2554

13.9

3259

12.6

金台区

1741

9.5

2460

9.5

宝鸡县

3051

16.7

4045

15.6

凤翔县

1895

10.3

2580

10.0

岐山县

2532

13.8

3470

13.4

扶风县

1311

7.1

1902

7.4

  县

1257

6.8

1839

7.1

  县

1043

5.7

1789

6.9

千阳县

773

4.2

1167

4.5

麟游县

624

3.4

950

3.7

  县

1037

5.6

1552

6.0

太白县

543

3.0

780

3.0

  外

--

--

69

0.3

    2001年末,全市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分别实有从业人员60.3万人和61.4万人

二、行业分布状况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门类分布看,2001年末在全市各类法人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4075个;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及社会服务业单位3379个;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与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3655个;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4076个

在各类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从事制造业的27万人,占44.8%;建筑业8.3万人,占13.8%;批发、零售贸易、餐饮及社会服务业6.5万人,占10.8%;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与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5.3万人,占8.8%;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6.4万人,占10.6%

    表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行业(门类)

单位数

比重

从业人员

比重

()

()

()

()

总 计

18361

100.0

603243

100.0

农、林、牧、渔业

771

4.2

10678

1.7

采掘业

291

1.6

10848

1.8

制造业

4075

22.2

270423

44.8

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1

0.6

8380

1.4

建筑业

799

4.4

83466

13.8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178

1.0

4319

0.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259

1.4

15024

2.5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2547

13.9

47111

7.8

金融、保险业

333

1.8

11130

1.9

房地产业

174

1.0

4137

0.7

社会服务业

832

4.5

18123

3.0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2637

14.4

20871

3.5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018

5.5

31925

5.3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95

0.5

1649

0.3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4076

22.2

63909

10.6

其他行业

165

0.8

1250

0.2

 

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单位771个,比1996年减少131个;第二产业5911个,减少2119个;第三产业19180个,增加2200个。2001年末,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业的人员,第一产业10678人,比1996年增加649人;第二产业372340人,减少121115人;第三产业231146人,增加32171人。从业人员逐渐由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我市扩大劳动就业的主渠道。

三、企业所有制结构

从企业法人的组织形式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集体企业法人占46.9%,私营企业占40.5%,股份制企业占3.5%,外商投资企业占0.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集体企业占60.7%,私营企业占14.8%,股份制企业占8.5%,外商投资企业占0.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

    表四:按企业组织形式分组的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

   目

企业法人

比重

从业人员

比重

()

()

()

()

总 计

9330

100

467257

100

国有企业

1163

12.5

164695

35.2

集体企业

3212

34.4

119156

25.5

私营企业

3779

40.5

69075

14.8

联营企业

74

0.8

2691

0.6

股份制企业

324

3.5

39849

8.5

外商投资企业

20

0.2

2038

0.5

港澳台投资企业

25

0.3

1896

0.4

其 他

733

7.8

67857

14.5

    从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构成看,2001年末在各类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中,国有资本占41.2%,集体资本占13.3%,法人资本占31.4%,个人资本占12.7%。这种情况表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我市经济中仍占有绝对的主体地位。

四、企业规模结构

从企业的从业人员规模看,2001年末在全部企业法人中,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企业7834个,占84%;50~200人的1138个,占12.2%;200~1000人的285个,占3%;1000人以上的73个,占0.8%

    表五:按从业人员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目

单位数(个)

比重(%)

总计

9330

100.00

7人以下

3026

32.4

8~19人

3040

32.6

20~49人

1768

18.9

50~99人

780

8.4

100~199人

358

3.8

200~499人

215

2.3

500~999人

70

0.8

1000~4999人

72

0.8

5000人以上

1

——

    从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看,2001年末全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704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75.5%;100~500万元的1515个,占16.3%;500~5000万元的658个,占7%;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10个,占1.2%

    表六:按营业收入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项目

单位数(个)

比重(%)

总 计

9330

100.00

50万元以下

6077

65.1

50~100万元

970

10.4

100~500万元

1515

16.3

500~1000万元

330

3.5

1000~5000万元

328

3.5

5000万元~1亿元

56

0.6

1亿元以上

54

0.6

    从企业的实收资本看,2001年末企业实收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6401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的68.6%;50~1000万元的2626个,占28.2%;1000~5000万元的237个,占2.5%;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66个,占0.7%

    表七:按企业实收资本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目

单位数(个)

比重(%)

总 计

9330

100.00

50万元以下

6401

68.6

50~100万元

1312

14.1

100~500万元

1104

11.8

500~1000万元

210

2.3

1000~5000万元

237

2.5

5000万元~1亿元

38

0.4

1亿元以上

28

0.3

    五、普查数据质量

经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抽查,法人单位漏报率为1.39‰,指标差错率为1.04‰,数据质量符合普查技术要求。

注一:法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注二: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资料的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附属于法人单位。

 

鸡市统计局